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

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

发布时间:2023-03-07 10:55:10

——对永久性岩石高边坡,应综合考虑边坡的重要性、边坡的初始稳定性、支护状况、开挖高度等;
——非挡水新浇大体积混凝土的安全允许质点振速按表2给出的上限值选取。
13.2.4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按式(1)计算。
 
                         R =                ……………(1)
式中:
R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单位为米(m);
Q  ——炸药量,齐发爆破为总药量,延时爆破为最大单段药量,单位为千克(kg);
V  ——保护对象所在地安全允许质点振速,单位为厘米每秒(cm/s)。
K,α——与爆破点至保护对象间的地形、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在无试验数据的条件下,可参考表3选取。
 
表3  爆区不同岩性的K、α值
岩  性 K α
坚硬岩石 50~150 1.3~1.5
中硬岩石 150~250 1.5~1.8
软岩石 250~350 1.8~2.0
 
13.2.5  在复杂环境中多次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从确保安全的单响药量开始,逐步增大到允许药量,并按允许药量控制一次爆破规模。
13.2.6  核电站及受地震惯性力控制的精密仪器、仪表等特殊保护对象,应采用爆破振动加速度作为安全判据,安全允许质点加速度由相关管理单位确定。
13.2.7  高耸建(构)筑物拆除爆破安全允许距离包括建(构)筑物塌落触地振动安全距离和爆破振动安全距离。
13.3  爆破空气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
13.3.1  露天地表爆破当一次爆破炸药量不超过25kg时,应按式(2)确定空气冲击波对在掩体内避炮作业人员的安全允许距离。
Rk = 25             ……………(2)
式中:
Rk——空气冲击波对掩体内人员的最小允许距离,单位为米(m);
Q——一次爆破的梯恩梯炸药当量,秒延时爆破为最大一段药量,毫秒延时爆破为总药量,单位为千克(kg)。
13.3.2  爆炸加工或特殊工程需要在地表进行大当量爆炸时,应核算不同保护对象所承受的空气冲击波超压值,并确定相应的安全允许距离。在平坦地形条件下爆破时,可按式(3)计算超压。
P = 14  + 4.3  + 1.1     ……………(3)
式中:
P——空气冲击波超压值,105Pa;
Q——次爆破的梯恩梯炸药当量,秒延时爆破为最大一段药量,毫秒延时爆破为总药量,单位为千克(kg);
R——爆源至保护对象的距离,单位为米(m)。
13.3.3 空气冲击波超压的安全允许标准:对不设防的非作业人员为0.02×105Pa,掩体中的作业人员为0.1×105Pa;建筑物的破坏程度与超压的关系列入表4。
13.3.4  地表裸露爆破空气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应根据保护对象、所用炸药品种、药量、地形和气象条件由设计确定。
13.3.5  露天及地下爆破作业,对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的空气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由设计确定。
13.4  爆破作业噪声控制标准
13.4.1 爆破突发噪声判据,采用保护对象所在地最大声级。其控制标准见表5。
表4 建筑物的破坏程度与超压关系
破坏等级 1 2 3 4 5 6 7
破坏等
级名称
基本无破坏 次轻度
破坏
轻度破坏 中等破坏 次严重破坏 严重
破坏
完全破坏
超压
△P/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