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

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

发布时间:2023-03-07 10:55:10
 
表5  爆破噪声控制标准
声环境
功能区类别
对  应  区  域 不同时段控制
标准dB(A)
昼间 夜间
0类 康复疗养区、有重病号的医疗卫生区或生活区。进入冬眠期的动物养殖区。 65 55
1类 居民住宅、一般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90 70
2类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噪声敏感动物集中养殖区,如养鸡场等。 100 80
3类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110 85
4类 人员警戒边界,非噪声敏感动物集中养殖区,如养猪场等。 120 90
施工作业区 矿山、水利、交通、铁道、基建工程和爆炸加工的施工场区内。 125 110
 
13.4.2  在0~2类区域进行爆破时,应采取降噪措施並进行必要的爆破噪声监测。监测应采用爆破噪声测试专用的A计权声压计及记录仪;监测点宜布置在敏感建筑物附近和敏感建筑物室内。
13.5  水中冲击波及涌浪安全允许距离
13.5.1  水下裸露爆破,当覆盖水厚度小于3倍药包半径时,对水面以上人员或其他保护对象的空气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的计算原则,与地表爆破相同。
13.5.2  在水深不大于30m的水域内进行水下爆破,水中冲击波的安全允许距离,应遵守下列规定:
——对人员按表6确定;
——客船:1500m;
——施工船舶:按表7确定;
——非施工船舶:可参照表7和式(4),根据船舶状况由设计确定。
表6  对人员的水中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
装药及人员状况 炸   药   量/kg
Q≤50 50<Q≤200 200<Q≤1000
水中裸露装药/m 游泳 900 1400 2000
潜水 1200 1800 2600
钻孔或药室装药/m 游泳 500 700 1100
潜水 600 900 1400